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

提醒:eBay 美國、英國、澳洲、德國站自7月27日起將強制要求賣家提出物品狀況

提醒:eBay 美國、英國、澳洲、德國站自7月27日起將強制要求賣家提出物品狀況

2010-07-14 10:42:41

自7月27日起,eBay美國、英國、澳洲和德國站點將強制要求賣家使用新的物品狀況描述項

於7月27日創建新物品刊登的賣家將必須為自己的物品刊登選擇物品狀況。

如5月發佈公告所言,新的描述項將取代基礎的「新和二手」選項,以此助賣家透過運用統一方式定義物品狀況,管理買家預期並提高交易滿意度。尚未更新自己物品刊登的賣家應在7月27日之前完成操作。

另外,對於截止7月27日尚未明確物品狀況的出售中物品,其將會遇到以下情形:

• 在強制要求使用物品狀況(7月27日)之前,賣家發佈出售的物品刊登可獲准繼續刊登,直至期滿結束。例如,賣家在7月16日發佈的30日
物品刊登可繼續出售,直至在8月15日期滿為止。
• 在7月27日之前,未使用新的描述項更新的無限期刊登物品 (Good 'Til Cancelled)將無法在指定更新日期重新刊登,且在未添加新的物品狀
況描述項之前,這些物品將保持暫停狀態。這一操作本身並不會造導致任何形式的帳戶處罰或凍結。

願你能夠從中獲得幫助。


http://www.ebay.com.tw/2010/0714/5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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